“北京市教委人才強教項目”的有關負責人: 2008年度北京市教委“人才強教項目”專項經費經市財政評審,已撥至學校財務處,請各學術創新團隊負責人、拔尖創新人才、中青年骨干教師按照2008年項目申報書(A類文本)中所申報的預算經費額度(不含通用設備),并按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合理安排各項經費使用,確保經費使用績效和支出進度,人事處將定期對各項目的績效與進展進行評估。
人事處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