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表達學校師生員工對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貫徹落實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關于為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舉行哀悼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學校為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舉行全國哀悼活動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4月21日當天,學生處、團委負責學生國旗班升旗工作,下半旗志哀。
二、4月21日當天,校內各有關單位停止組織一切慶典和公共娛樂活動。
三、4月21日當天,校內各有關單位要相應調整網絡、廣播、課件、視頻等的安排,停止播放綜藝娛樂內容。
四、教務處、研究生部和繼續教育學院負責通知任課教師在4月21日上午第一節課前,在教室以上課班級為單位組織默哀。
五、各有關單位要在本單位辦公場所由中層干部集中組織工作人員默哀(良鄉校區時間:8:40;阜成路校區時間:8:10)。
各單位要提前做好哀悼活動安排,4月21日當天,各有關單位中層干部和相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同時,要做好應急值守和安全穩定工作,確保本單位哀悼活動順利進行。
學校辦公室
2010年4月20日
(注:志哀:用某種方式表示哀悼。致哀:對死者表示哀悼。“下半旗”: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下半旗志哀”,表示全國用“下半旗”方式表示哀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