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退休教職工:
根據北京市教委人事處《關于加強退休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對已經退休的教職工,如果符合申報提高退休費比例條件而沒有申報的,北京市教委將按照歷史遺留的特殊情況予以集中辦理,今后一律不予補辦。請符合下列申報條件的退休教職工于2013年1月10日以前及時向人事處提交相關材料。
已經享受提高退休費比例待遇的和已經申報過提高退休費比例待遇的,不要再申報。
聯系人:史玉堂
聯系電話:68984856
辦公地址: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4室
人事處
2013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