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負責人:
按照《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結合上級部門對我校科研計劃項目的資金使用所提出的改進意見,學校現(xiàn)對該類項目(含面上項目和重點項目)的資金結算期限作如下規(guī)定:2012年及以前年度批復的項目資金結算期限截止到2013年底,2013年批復的項目資金結算期限截止到2014年6月底,請遵照執(zhí)行。
財務處
科學技術處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