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黨委、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學校黨校定于2014年9月中下旬舉辦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為做好培訓工作,根據相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學員條件
各基層單位黨組織推薦的培訓班學員(含教工及學生學員),學生學員必須是已列入本單位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發展黨員計劃、擬于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發展的黨員發展對象,教工學員必須是已列入2014年發展計劃的,所有學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已被基層黨組織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以支部討論通過并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時間為準)滿一年以上,并已履行組織手續被確定為發展對象者。
2、已取得校級(含外校)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結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者。
二、推薦原則與注意事項
1、各單位推薦的本期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名額,應按照指導數推薦(表1)。
2、各單位推薦學員時,應注意本科和研究生比例、畢業班和非畢業班比例。原則上二、三年級本科生中新發展黨員人數占該年度新發展本科生黨員總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相關規定,每年上半年(畢業前三個月),畢業班不再新發展黨員;在每年下半年,在四年級本科生中新發展黨員人數占該年度新發展本科生黨員總人數的比例一般不超過25%,畢業年級研究生中新發展黨員人數占該年度新發展研究生黨員總人數的比例一般不超過50%。
3、請各單位務必于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12時前將《學校黨校2014年秋季學生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推薦表》(表2)、《學校黨校2014年秋季教工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推薦表》(表3)、《北京工商大學黨校輔導員推薦表》(表4)書面文本及電子文本報送學校黨校辦公室(zzb@pub.btbu.edu.cn)。
三、關于黨校輔導員的推薦
黨校輔導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中共正式黨員,原則上應為黨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能力;有工作熱情,責任心強;比較熟悉黨校學員的情況。
黨校輔導員任期一年,由學校黨校聘任,可以由教工黨員擔任,也可以由學生黨員擔任。每個學院推薦1-2名黨校輔導員(兩個校區分別推薦),負責本學院學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四、培訓時間
培訓期自2014年9月中旬起,集中培訓安排在每周三下午、周五晚和周六。培訓的總學時為26學時。
五、培訓要求
1、學習方式采取集中授課、討論及實踐等活動相結合的形式;培訓成績以考勤情況、完成作業情況作為考核指標,培訓考核成績作為發展對象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參加培訓的學員必須保證學習時間,培訓實行現場簽到,不得隨意遲到或早退,無故缺課一次或病事假缺課累計兩次者,取消結業資格。請學院黨總支向學員明確黨課學習的紀律要求。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學員,必須持有學院黨總支公章并有負責人簽字的假條提前到黨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經黨校辦公室同意方才有效。
注:請嚴格按照表格樣例格式填寫。
黨委組織部
學校黨校
2014年9月11日
